经查,李某某用厢式货车作为掩护存放汽油,无任何安全、消防措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且周围是村民住宅,一旦发生危险或者遇到明火后果严重。李某某未经依法许可,擅自经营加油点,将大量汽油存放于自己住处,给居民生活环境带来了安全隐患。经调查后,公安机关将其私自经营的加油点依法予以取缔。李某某从事散装汽油经营、储存作业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被平桥警方依法处理。
平桥公安分局将继续加大排查、监管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无证加油站,对非法加油站(点),发现一家,取缔一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投稿邮箱:hnxyjjwxwzx@163.com 信阳热线:18790060630)
(责任编辑:陈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