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信阳市羊山外国语小学迎来一位特殊的“老师”——平桥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洁。她以“守护‘未’来 拒绝校园暴力”为主题,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陈检察官结合真实案例、法律条文和互动问答,带领同学们认识欺凌、辨别欺凌,学会自我保护。




“小杰经常欺负瘦小的同学……”陈检察官用一个故事引出主题。她告诉同学们,校园欺凌是带有攻击性的行为,会对他人身心造成伤害,且可能重复发生。判断玩笑与欺凌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恶意”——如果对方已经表现出不开心,却还要继续,那就是欺凌。


陈检察官介绍了欺凌的五种表现形式:身体欺凌、语言欺凌、财务欺凌、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她提醒同学们,欺凌不只有动手打架,起外号、孤立他人、网上散布谣言等都属于欺凌行为。
欺凌事件中没有真正的旁观者。被欺凌者可能陷入自卑、情绪低落;欺凌者将面临学校处分甚至法律制裁;旁观者也可能因恐惧或自责而受到心理影响。陈检察官呼吁大家不做施暴者,也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以为年纪小就没事,是大错特错。”陈检察官告知同学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的人实施特定严重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对欺凌行为零容忍。


陈检察官从三个角度教大家应对欺凌:一是相信法律,遇到欺凌及时报警或向老师、家长求助;二是信任父母,他们是最坚强的后盾;三是强大自己,锻炼身体、增强自信,遇事冷静,人身安全永远第一。




讲座最后,全体同学起立宣誓,承诺拒绝欺凌、保护自己、关心同学,做温暖而勇敢的人。铿锵誓言回荡在讲堂,法治的种子深深扎根在同学们心中。




一场讲座,一份守护。陈洁检察官用真实的案例和温暖的鼓励,让同学们认识到:校园欺凌不是“玩笑”,每一位同学都应勇敢说“不”,既不做施暴者,也不做沉默的受害者,更不做冷漠的旁观者。羊山外国语小学将持续深化防欺凌教育,携手家庭与社会,共同守护每一位向阳学子。(石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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