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上午,固始县人民医院在迎宾路院区大会议室召开“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会。院班子成员及全院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参会。
会上,
杨书记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推进固始县人民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二是要严格质量控制。广大医务人员要时刻牢记“以患者为中心”的宗旨,精准全面理解把握互认的原则、范围以及标准,在不影响疾病诊疗前提下,对已纳入检验结果互认体系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检验结果要“可认尽认”。三是要做到广泛宣传和精准宣传并重。通过持续向社会公开公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政策、互认项目清单,在重点位置和醒目位置摆放宣传栏、发放宣传折页等措施加大宣传,使群众能够及时、准确、便捷地了解到相关信息,引导群众合理、科学认识互认工作。同时,通过加强全院培训,做到人人知晓,医务人员熟知检验互认的规则、范围。四是强化督导考评。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反馈机制等措施,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感受,减轻百姓就医负担,确保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双提升。
互认范围:全省同级医疗机构间,属互认项目的检验结果,应互相认可。全县各医联体成员单位间和有对口支援关系的医疗机构间,属互认项目的检验结果,应互相认可。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对上级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属互认项目的检验结果,原则上应予认可。
互认规则:原则上,医师在接诊时应对患者近期(检验一般为1个月内,检查一般为3个月内)在具备互认资格的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检验结果进行参考,对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结果,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遵照互认项目和适用范围予以认可并在病历中引用被认可的结果,不再进行重复检查检验。在诊疗过程中,医师根据疾病变化发展的可能,仔细分析患者的检查检验结果是否满足患者诊疗需要后,综合判断是否认可外院的检查检验结果。目前固始县开展的是检验结果互认,检查项目互认暂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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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