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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治国:从教师到法官,从讲台到法庭,怀敬畏心干好良心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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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4-08-15 15:41:07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他,走上讲台,

      呕心沥血,植桃育李;

      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学生

      他,走上法台,

      刚正不阿,敲下法槌。

      开启了国徽下定分止争的时光

      人物介绍

      孙治国,男,汉族,1980年出生,2006年成为一名高中老师,2009年3月到法院工作,2017年3月被任命为员额法官。先后多次被记“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2024年1-6月份,已审结案件数275件,结案率93.22%,调撤率53.1%,被市中院通报表扬为上半年“办案之星”。

      不忘初心使命,做司法审判的释理人

      2024年5月,商城县人民法院双椿铺人民法庭里充满了当事人“火药味儿”的争吵声......

      被告李某:“自己对该土地已经进行了前期改造,现在就等着开工耕种,凭啥你想解除合同就解除合同?”

      原告杨某:“我们之前约定将285亩耕地转包给你种,也口头约定了2023年转包时的种子、化肥、农药以及前期投入的部分,由你酌价支付给我。你为啥不给我支付给村民的土地流转费?”

      双方争论激烈导致现场一时僵持不下,双椿铺法庭负责人孙治国知道现场调解不了,便让双方先回去,随后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背对背做双方调解工作,告知双方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但是一定不能耽搁农时,农企发展和村民利益均要得到妥善、合理的解决。在多次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新的土地承包合同意向,并当庭签订了新的合作框架。


     

      参加工作近二十年,孙治国同志凭着良好的政治素养,凭着对党的事业和对法律的无限忠诚,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之中。长期坚持灵活多样的办案方式,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基本原则,决不拖泥带水。为使当事人彻底服判息诉,他始终坚持一个“细”字,尽力把每一份判决书都写得清清楚楚、通俗易懂。尤其针对个别当事人不服判决或者看不懂判决书的情况,他总是耐心细致地做好判后释法工作,尽量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清楚,消除疑虑和误解。

      心系人民群众,做民众权益的捍卫者

      在基层法庭,面对的大多是勤劳朴素的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对法律专业知识更是不理解、不明白,孙治国同志总是耐心地为当事人分析案情、阐明法理,解释案件判决的理由与依据。

      孙治国说:“虽然我所审理的案件大部分都是群众家长里短的小纠纷,但往往是“案子不大,怨气不小”,每一件都牵扯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家庭和睦。”

      罗某与徐某相邻而居,两家作为邻居已有十几年。徐某欲在自家房顶上安装一个阳光房,并加装太阳能电池板。但加装需在罗某家房顶上方的房檐上打孔、装螺钉,这一行为却遭到了邻居罗某的强烈反对。双方爆发了激烈争执和肢体冲突。孙治国承办案件后到现场,爬上双方的楼顶查看具体情况,耐心地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并针对双方的争议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向双方阐述了邻里之间和谐相处的重要性,并强调了解决纠纷时应遵循的法律法规。

      孙治国始终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原则,兼顾“法理”“事理”“情理”三者合一,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准则,以保证办案质量为重点,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心服口服。在基层法庭这片热土上,孙治国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当地群众的广泛称赞。

      践行能动履职、做社会治理的助力者 廖某某曾在李某志经营的某车行购买过一辆电动三轮车,之后廖某某在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的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在处理该起交通事故时,将案发的电动三轮车定性为机动车,因当时廖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赔付了他人的医疗费等费用。

      事后原告廖某某认为被告李某志在销售三轮电动车的过程中存在隐瞒消费者的情况,致使原告误认为自己购买、使用的是非机动车,依法不需要考取驾驶证从而也不会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但实际上的案涉车辆已经达到了公安交警部门处罚的标准。原告认为被告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且未履行应尽的说明及告知义务,应当对原告因受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罚和对他人的赔偿承担责任。

      案件受理后,孙治国便带领干警深入被告经营的车行进行调查,得知该类型电动车的销售,按照以往的交易习惯均没有向买家说明相关的情况且确实未提醒驾驶该类车辆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之后在法庭的主持协调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原告申请了撤诉,案件得到了妥善的处理。

      案件虽然审理结束,但法庭的工作却远远没有结束。孙治国同志考虑到:作为新类型案件,并不能保证每次的矛盾都能像这次一样化解,一旦处理不好容易引发销售者的经营危机;既然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将此类电动三轮车定性为机动车,如果继续任由商家不作为,消费者难免会再次出现因交通事故而遭受处罚和赔偿钱款的情况。为了从案件纠纷的本质上溯清纠纷产生的源头,孙治国决定必须向商家指出问题的利害所在、引导商家采用新的电动车行业销售规范。

      孙治国带领干警于炎炎烈日之下,多家奔走,处处告知,以案释法,善意提醒,主动投身到辖区诉源治理的工作中去,向各位车行商家建议出台销售时的告知义务书,并配合车辆购买者及时到交管部门完善车辆驾驶的手续等等相关法律建议。

      辖区内电动车销售商家均纷纷赞赏法庭工作人员主动作为的行为,帮助了他们及时在销售环节中进行查缺补漏,完善行业规则,避免了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让卖家卖的放心、买家用的安心。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协助了公安交警部门对该类型车辆规范化行驶的管理。法庭主动履职的担当行为获得了多方认可。

      秉承司法初心、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孙治国同志对自己约法三章:“秉公执法不掺假,廉洁自律不谋私,无私奉献不索取”。正是凭着这种清正的职业道德和朴实的思想信念,他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时刻坚守着法官的职业道德,永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尊严。孙治国同志始终坚信“不能胜寸心 安能胜苍穹”的理念。他说,公正是塑造法官形象的支柱,是展示司法魅力的亮点,对公正的崇尚,不仅仅是在司法理念的层面上,更应当注重对公正的实践,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具有同等的魅力。

      孙治国在办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缺乏法律常识,导致该案的证据对原告非常不利,被告又因涉嫌犯罪被关押在看守所,拒不陈述实情。孙治国为了弄清案情,三番两次亲赴看守所做被告的思想工作,被告终于说出事实真相,免除了原告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事后,原告出于真心感谢,多次邀请孙治国吃饭,并欲赠送烟酒等礼品,均被孙治国一一拒绝。最后原告只好向孙治国赠送一面锦旗,以示感谢。

      明法致知,笃行不怠递“爱心”

      为了更好地扩大审判工作的辐射面,孙治国走出法庭,从繁忙的审判工作中挤时间,与法庭其他同志一起到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教师、学生做法治讲座;为镇村调解员、网格员传授调解经验,以案说法,讲授法律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为做好诉源治理工作,法院特聘请了多名特邀人民调解员,孙治国与其他同志一起加强与人民调解员的沟通联络,加强对他们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形成互动的工作机制和“调解大合唱”的格局,有效地将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法院大门之外。


     

      如今,孙治国同志又登上了熟悉的三尺讲台给孩子们讲课,他走进社区、学校、企业,给更多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成为更多人的“法律老师”。(金宏辉 张中文 杨悦)

    责任编辑:石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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