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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宪法宣传日主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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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5-12-08 10:27:32    来源: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即将来临之际,为切实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地实施,引导青年学生厚植法治信仰、强化责任担当,12月4日,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特别邀请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员额检察官、学院法治副校长余启明,检察官黄斯坤、检察官李乃千来到学院开展“宪法温情进校园,法治护航伴成长”主题宪法宣传专题讲座。此次讲座由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潘勇华主持,院党委宣传部部长毛哲成、副部长李斯等出席讲座。全院师生代表齐聚会场,在法理阐释与案例分析中接受了深刻的宪法精神洗礼。

      本次讲座主讲人黄斯坤检察官具备深厚的专业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讲座伊始,黄斯坤以“法的起源与意义”为切入点,借助上古时期皋陶与獬豸的司法传说,生动展现“法”“断曲直、明是非”的规则本质。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禁止歪曲英雄事迹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紧急救助免责等规定,细致解读法律的指引、评价、预测、教育与强制作用,使在场师生直观体会到“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深刻认识到法律与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

      在“宪法是什么”的核心讲解环节,黄斯坤运用“树根”比喻,阐释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至高地位——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共四章143条,明确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及国家机构职权,是所有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她引用卢梭名言“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强调宪法学习并非机械记忆条文,而是对“治国安邦总章程”的深刻认同,更是对自身权利义务的清晰认知。

      针对青少年群体特点,讲座聚焦司法体系认知与身边法律风险两大重点。黄斯坤通过对比公安、法院等机关职责,明确界定检察机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详细介绍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助力师生构建系统的司法体系认知。同时,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高空抛物侵权、共同饮酒猝死赔偿、顺风车搭乘受伤责任划分等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传授依法维权的实用方法。

      围绕校园欺凌、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网络犯罪等热点问题,黄斯坤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责任年龄规定,深入剖析青少年涉法风险背后“懵懂、冲动、义气”等诱因。通过在校学生出售银行卡、架设通讯设备协助诈骗等“帮信罪”真实案例,她严肃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呼吁同学们坚守法律底线。

      讲座结尾,学院法治副校长余启明作总结发言。长期奋战在检察一线的她强调:“青年是民族复兴的生力军,法治素养是新时代青年不可或缺的素养。唯有将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方能在人生道路上稳步前行。”随后,在黄斯坤检察官带领下,全体师生高举右拳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铿锵誓言在会场回荡,将宪法精神深深铭刻在每一位参与者心中。

      此次宪法宣传日主题活动,是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推进法治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未来学院将持续深化与新县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联动协作,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开展更多契合青少年需求的法治教育活动,让法治之光引领青春成长之路,引导青年学子在法治中国建设征程中勇挑重担。 (金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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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石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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