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工程干完了,我们的工资却一直拿不到。”2025年5月,夏某某等人手持生效判决书,再次走进商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原来,早在2022年1月,被告耿某某雇佣夏某某等人在湖北武汉某工地从事桩基工程施工。工程完工结算后,耿某某需支付夏某某等人劳务费16万余元,却迟迟未履行。
经过法院判决,耿某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夏某某等人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商城县人民法院立即启动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向耿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通过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多次查询其财产。
结果却令人失望——系统仅查封、冻结到耿某某名下位于湖北黄陂区的一处自建房及零星存款,远远不足以覆盖全部执行款。
执行人员又查询了其配偶名下的夫妻共有财产,同样一无所获。
面对法院的执行措施,耿某某不仅拒不申报财产,还试图逃避执行。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然而,即使采取了这样的强制措施,执行工作依然陷入僵局。
常规执行措施难以推进,执行法官不得不转变思路,积极寻找新的突破口。一方面,他们与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沟通,调取案件庭审笔录等卷宗材料,深入了解案情细节。另一方面,他们展开深入调查,发现耿某某以其家庭成员为股东,成立了一家劳务公司。
这家劳务公司与武汉某建筑公司存在施工项目合作,且尚有几十万元的劳务费未结清。掌握这一线索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耿某某及其女儿沟通,明确告知法院可执行其对第三方的到期债权。
在法律的威慑下,耿某某最终提供了一份情况说明及武汉某公司项目经理的付款承诺书,证实了该劳务公司与武汉某公司确有几十万元合同尾款未结。2025年7月3日,法院依法向武汉某公司发出冻结债权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第三人到期债务清偿通知书。
然而,事情并没有一帆风顺。武汉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执行异议,以合同主体为劳务公司而非耿某某为由,要求停止执行。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不得对提出异议的第三人强制执行,执行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新的挑战,执行人员没有气馁,而是另辟蹊径。通过仔细审查武汉某公司提交的劳务施工合同,结合其国有企业的背景信息,执行法官与耿某某商定,共同前往武汉某公司总部,与总负责人面对面沟通。
2025年9月24日,执行法官与耿某某一同奔赴武汉某公司,与公司的法务及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执行法官一方面向企业阐明,若不配合执行,可能引发劳务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的民事诉讼,给企业声誉带来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他们也强调本案涉及的是农民工工资,关乎民生权益,希望企业能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劳动有回报,劳动者有尊严不应是一句空话。”
执行法官的话打动了在场的企业领导。
经过充分沟通和权衡利弊,公司领导终于同意先行支付本案执行款对应的数额欠款,并对后续欠款承诺尽快支付。
2025年11月2日,武汉某公司顺利履行了本案执行标的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随着武汉某公司将执行款划转到位,夏某某和工友们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11月7日一早,夏某某特意写了一份感谢信,寄到了商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中。

这封感谢信,不仅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由衷肯定,更是司法为民、心系百姓的最好见证。商城法院执行法官灵活“强制执行”与“思想疏导”相结合,坚决维护民生权益,通过释明拒执罪的法律后果形成有效震慑,将“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张中文 冯郁峰)
责任编辑:石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