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潘新镇纪委找准切入点,深度关注,持续开展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做实做好乡村清廉建设。
“无微不治”,规范权力运行。紧盯“小微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围绕县纪委《关于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背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将“微腐败”背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划定重点领域,找准重点问题,使专项治理目标更清晰化、具体化,对准“小切口”解决群众身边“大问题”。
“把脉就诊”,做强基层监督。组织召开潘新镇“微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会,从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随意、租赁不规范、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督查,并发现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面还存在其他不规范的问题,如出租协议未履行协议终止手续、房屋租赁协议到期后未及时续签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还可能导致资源的浪费和滥用。该镇纪委现场反馈至相关村(居),要求规范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和租赁行为,同时建立台账,研究具体解决措施,以便后期对照问题开展“回头看”,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听音问廉”,为民排忧解难。组织开展“纪委下沉接访”活动,接访群众2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150余份,推广潘新纪委“阳光村务”小程序40余人次,现场协调办理群众诉求3条。组织5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村(居)宣传基层“微腐败”整治内容20余人次,走访慰问孤寡老人,收集民情民意,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14名村级监委信息员积极参与所在村(居)的民主决策、党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监督工作,主动发挥“前哨”作用,查找顽瘴痼疾,真正成为基层事务的监督者、群众利益的代言者,为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提供“廉动力”。
据了解,该镇纪委还组织全体纪委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市纪委监委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潘新镇实际,聚集群众身边的政务服务窗口和为民办事岗位,对该镇为民服务工作开展督查,重点督查服务态度生硬、业务流程复杂、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通过开展“回头看”发现,督查指出的2个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随意、租赁不规范问题,现已全部对照要求整改完毕。
“下一步,镇纪委将持续紧盯督查的着眼点,找准小切口,严肃查纠“微腐败”背后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持续推进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努力构建严管严治长效机制,一体贯通融合、一体推进落实,为打造群众满意的新时代潘新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罗山县潘新镇纪委书记陈汉森表示。(金宏辉 李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