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21时许,潢川县产业集聚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女儿杨某正遭遇冒充“警察”诈骗。接警后,民辅警火速前往杨某家中,并在前往路上,持续不断的向杨某手机发送反电诈提醒短信。到达杨某家中时,杨某正准备将银行卡内的2600元转往诈骗分子提供的账号上,民警迅速拿过手机,并亮明身份,对方见自己假警察的身份败露,立即挂断了电话,杨某这才醒悟过来。
经了解,杨某在网络上售卖游戏账号时,接到一个自称是公安局的电话,对方称银行卡上的钱被冻结,需要立即解冻,否则的话就会上门进行逮捕。为获取杨某的信任,对方还准确的说出了杨某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账号,见对方能准确说出其个人信息,杨某信以为真,一步步陷入对方设置的陷阱,直到民警找上门来,才恍然大悟。在确定杨某没有财产损失后,民警对杨某及其家人进行反诈宣传,并现场指导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和反诈“金钟罩”。通过此次事件,杨某深刻认识到电信诈骗的危害,并对民警的及时提醒表示由衷的感谢。
1.如遇诈骗,请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切勿病急乱投医。
2.公检法等机关绝不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QQ等形式进行案件处理。
3.凡是通过网站或者APP出示的带有“公检法”的名称标记的通缉令、拘捕令、警官证,都是诈骗!
4.公安机关在逮捕时,必须当面出示逮捕证,通过传真、网络发送的,都是诈骗!
5.公检法等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验资账户”,也不会要求个人进行转钱操作。
6.个人的银行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是个人账户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勿告诉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