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你看一下,没有问题就开走吧。”
“太感谢法官了,你们辛苦了!”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与承办法官之间的真诚对话。
诚实守信不仅是一种良好品德,也是合作关系的基础,树立诚信观念,才能达到合作共赢。近日,新县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从申请立案到全部执行到位仅用时十余天。承办法官秉持善意文明理念,通过耐心释法析理,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申请方汽贸公司当场依约交付了案涉车辆,双方握手言和。
据了解,张某、李某经人介绍到陈某经营的某汽贸公司购买一辆大众SUV汽车,车辆总首付款为17万余元。二人支付了部分车款后,余款89000余元因资金周转不足一直未按时支付,遂引起诉讼。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得知,因未按时支付购车尾款,二被告购买的汽车被原告方留置至今,双方一直僵持不下,此种局面既造成原告公司资金回笼困难,也造成被告方合同目的难以实现。承办法官着眼双方当事人权益,通过多次沟通协调,讲道理、明得失,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被执行人愿意尽快筹措资金偿清尾款,申请公司也同意收到尾款后立即交付车辆,这才有了本案开头的一幕。
买卖合同案件的执结效果和效率是衡量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指标。接下来,新县法院将加大买卖合同等涉营商环境案件的执行力度,同时秉持善意文明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智慧,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努力实现执行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