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某之前在被执行人戴某承包的工地干活,工程结束后被拖欠了2.5万元的工钱。由于戴某资金周转不足,导致张某屡屡催要未果,这笔钱也被拖欠了三年之久,引发纷争。后在光山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调解过程中,张某、戴某就该笔工钱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经申请,光山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司法确认。协议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后,戴某仍未支付。无奈之下,张某只好向光山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标的虽小,却关乎民生,关乎群众获得感,而这种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一直都是光山县人民法院的关注焦点和执行重点,于是在案件受理后,承办人立即为张某启动了“绿色通道”,同时向张某表明了态度和决心,让张某吃下了“定心丸”。
为敦促主动履行,解决纠纷,承办人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和实地走访了戴某及其合作伙伴,了解其确实系因为资金问题,故无法一次性履行。一边是张某追要工钱的急切心情,一边是戴某资金不足的无奈,承办人坚持善意文明理念,及时与双方进行了沟通,希望双方能够相互理解,认真协商,找到一个圆满的解决方案。而在承办人的努力督促下,戴某首先向张某支付了1万元工钱,并表示剩余的1.5万元将在一周内筹措并支付完毕,方案得到了张某的认可。
虽然刚刚拿到了1万元工钱,但承办人“急民之所急”的行动让张某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于是在第二天就送来了一面“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称赞光山县人民法院和承办人的高效执行为民解忧。
锦旗虽轻,承载的是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信任。感谢虽短,表达的是群众对干警工作的满意。光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职能,发挥作用,攻坚执行难,同时结合“三零”创建、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用司法力量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买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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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