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4月11日,市督导督查专班在督导检查时发现,息县邮政分拣中心未对进入人员扫场所码、测温,息县纪委监委对息县邮政公司分管疫情工作副经理朵某约谈;对分拣处理中心经理杨某诫勉。
二、2022年4月22日,固始县纪委监委疫情防控专项督导组在督导检查时发现,固始县大皮社区村部旁的“大皮修配店”门前有四名群众打牌,一名群众在旁观看,且均未正确佩戴口罩。固始县纪委监委给予大皮社区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党支部委员、监委会主任郭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大皮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谢某党内警告处分。
三、2022年4月22日,南湾湖管理区山茶花酒店未严格落实来访人员扫场所码、测温等措施。南湾公安分局南湾派出所于4月27日下午约谈并训诫山茶花酒店负责人,要求其封堵防疫漏洞,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 南湾街道社区立即再次督促山茶花酒店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进入均要全程佩戴口罩、扫码、测体温,酒店入口明显处放置场所码、测温枪登记本,并张贴承诺书。
四、2022年4月24日,固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对县全域实施静态管理的通告,市督导督查专班在督导检查时发现,固始县龙泽家园小区(崇文路)东门“五粮液专卖店”未按通告要求关门闭店,店内有外来人员在和老板聊天,且均未佩戴口罩,门上也未见市场监管部门张贴的封条。固始县纪委监委对秀水办事处市场监管所所长沈某警示谈话。
五、2022年4月25日,平桥区疫情防控联合督查组在督导检查时发现,平昌关镇石桥村卫生所、村委会未严格落实对进入人员扫场所码、测温、登记。平桥区平昌关镇纪委对平昌关镇石桥村支部书记杜某约谈。
六、2022年4月27日,新县宾利物流产业园疫情防控卡点未严格落实进园车辆、人员测温和查验“两码一证”等管控措施。产业集聚区纪工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七、2022年4月25日至5月20日,浉河区北京路一心大药房、美锐大药房、普信大药房,工区路美锐大药房、大庆路愈康大药房对进店顾客未严格执行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浉河区市场监管局对没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药房采取停业整改7天。药店按照两类药实名登记销售制度,实行进店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一米线排队措施落实整改。药店整改完毕由浉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队验收合格方可重新营业。
八、2022年5月22日,息县大润发超市、息县河马生鲜超市未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测量体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息县市场监管局于5月23日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商超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落实好查验“场所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落实好常态化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各领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检查力度,提升全民防疫意识,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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