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决。信阳市平桥人民法院前进法庭、城东法庭、邢集法庭,分赴企业园区、街道办事处和乡村村委会,开展三场巡回审判,打造“沉浸式”法治公开课。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直抵民心。
巡回法庭进企业 合规经营警钟鸣

一张发票、一张对账单、一个签名,能否锁定15.9万元的货款责任?近日,前进法庭将巡回法庭搬进辖区企业园区,公开审理原告甲工程材料公司诉被告乙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甲工程材料公司主张,其向被告乙建筑公司承包的A项目供应珍珠岩,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原告开具的两张增值税发票已在被告税务系统完成抵扣,且有秦某签字确认的对账单为证,据此要求被告支付欠付货款15.9万元。被告乙建筑公司则辩称,秦某并非其工作人员,案涉A项目实际系刘某、黄某二人借用被告公司资质合伙施工,根据乙公司与刘某签订的《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付款责任应由刘、黄承担。

庭审现场,前进法庭副庭长齐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庭审,引导双方就案件事实、诉讼请求充分阐释,有序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针对被告提出的“挂靠免责”抗辩,齐眉从合同相对性原则、发票抵扣的法律后果、内部协议的外部效力等角度反复释法明理,向双方阐明口头约定的风险和证据留存的重要性。经法庭释明,原告已申请追加刘某、黄某为本案共同被告,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向旁听人员及企业职工发放了《企业民事法律风险防范手册》《民法典宣传册》等普法资料,并结合案件内容进行面对面讲解,引导企业规范合同管理、增强证据意识,从源头上防范经营风险。
巡回法庭进街道 以案释法零距离

一次口角、一次推搡、一场官司,冲动之后谁来“买单”?近日,城东法庭将巡回法庭搬进街道办事处,公开审理原告王某诉被告张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把庭审现场变成了一堂“沉浸式”的法治公开课。
原告王某在购买被告张某的水果时,因水果质量问题发生口角,争执中王某推搡张某致其左手手肘受伤住院。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诉至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庭审现场,城东法庭庭长黄媚严格把控庭审节奏,引导双方就侵权事实、过错程度、赔偿数额等焦点充分表达意见,有序完成举证质证。案件虽小,黄媚却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从法理与情理两个维度反复释法说理,明确指出“动手就要担责,遇事切莫冲动”,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黄媚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态度渐趋缓和,就赔偿金额正在进一步协商中。从水果摊前的口角之争到对簿公堂的侵权诉讼,一起看似寻常的小纠纷,却让旁听者真切感受到——冲动是魔鬼,守法方长远。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向旁听群众发放了《民法典宣传册》等普法资料,并结合案件内容进行面对面讲解,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遇到矛盾纠纷时冷静理性、依法维权,切莫因一时冲动酿成苦果。
巡回法庭进乡村 法治清风润心田

一笔借款、一张借条、一份承诺,十年欠款能否一朝追回?近日,邢集法庭将巡回法庭搬进辖区某村委会,公开审理原告冯某诉被告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村民及村干部旁听庭审,现场接受了一场“家门口”的法治教育课。
原告冯某与被告尹某系朋友关系。2013年11月2日,尹某向冯某借款现金12.4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冯某多年催要未果,直至2024年8月15日,尹某再次出具还款承诺,却仍未按约履行。无奈之下,冯某诉至平桥区人民法院,要求尹某偿还借款10万元及相应利息。

庭审现场,邢集法庭庭长谢婷婷引导双方有序陈述事实、规范举证质证。“借条写的是现金交付,没转账记录,能算数吗?”“写了还款承诺书,到底有啥用?”——这些既是案子争议焦点,也是村民心里犯嘀咕的地方。谢婷婷逐一剖析、层层深入,用乡音乡语把借款合同效力、诉讼时效中断、承诺书法律后果讲得明明白白。在谢婷婷的耐心释法和村干部的积极配合下,被告态度有所转变,双方就还款计划正在进一步协调中。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向旁听群众发放了《民法典宣传册》《送法进基层宣传册》等普法资料,并结合案件内容讲解民间借贷中借条书写、利息约定、诉讼时效等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国徽悬在何处,法庭便开在何处;群众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便延伸到哪里。三场巡回,三种场景,同一份“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从街道到企业,从乡村到心间,变的是庭审地点,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平桥法院将继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以巡回审判为载体,让公平正义走出卷宗、走进人心,让法治的温暖可感可触、直抵民心。(刘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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