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信阳市浉河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立足审判职能,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积极探索并深化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联动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府院联动”),着力构建良性互动、功能互补、协调顺畅的法治新格局,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了强劲的司法动能。
理念先行:从“被动裁判”到“主动协同”的角色转变
传统行政审判工作中,“民告官”案件往往呈现对立态势。浉河区法院行政庭深刻认识到,单纯“坐堂问案”、一判了之,有时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也不利于行政执法水平的整体提升。为此,区法院行政庭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推动府院关系从“你输我赢”的对抗式,向“共治共赢”的协作方式转变。区法院行政庭明确提出,府院联动的核心在于“联”,关键在于“动”,目标在于“通”,即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沟通协作,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前预防和化解潜在行政纠纷,共同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机制创新: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联动平台
为将府院联动落到实处,行政庭协同搭建了一系列务实有效的协作平台。
1.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与辖区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征收补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等多发、高发领域的法律适用问题、执法难点及诉讼风险进行研讨,就共性法律问题达成共识,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
2.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机制:针对重大、复杂、新型或涉及群体性利益的行政行为,探索开展事前法律风险研判沟通。通过邀请行政机关参与案件旁听、召开专题论证会、发送司法建议等形式,及时反馈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瑕疵与风险点,助力行政机关完善程序、规范裁量。
3.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各自优势,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复议机构的协作配合。对于起诉到法院的行政案件,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通过协调、调解等方式化解,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参与协调,推动争议得到高效、彻底解决。2025年行政一审案件中,通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2件,准予撤诉50件。
4.司法建议精准反馈与转化机制:将对个案或类案审理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转化为高质量的司法建议。不仅指出问题,更注重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建设性。同时,建立司法建议跟踪反馈台账,定期了解采纳落实情况,推动司法建议从“纸面”落到“地面”,转化为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的具体成效。2025年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六份,且均促进了问题的实质性化解。
成效显著:联动机制结出丰硕法治果实
通过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取得了多方面的积极成效。一是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提升。2025年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一把手出庭应诉13件,应诉能力显著增强。对司法建议的重视程度和采纳率不断提升,2025年达到100%采纳率,执法程序更加规范,证据意识日益强化。二是行政争议化解质效双增。一大批行政争议通过协调调解方式在诉前、诉中得到化解,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节约了司法和行政资源。行政诉讼案件调解撤诉率呈现积极变化,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提高。三是司法公信与政府公信同步增强。开放、透明、协作的府院关系,增进了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理解和信任。法院的裁判更易得到行政机关的尊重和执行,政府的决策和执法也更能获得公众的认同与配合。四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通过联动机制,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关切,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保障。
展望未来:持续推动府院联动行稳致远
下一步,浉河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在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丰富形式,拓展领域:一是在“深度”上求突破,推动联动机制向重点执法领域、基层执法单位进一步延伸,实现精准对接。二是在“广度”上做文章,探索将联动范围从个案协调、类案指导扩展到法治宣传教育、法治人才联合培养、社会治理创新等多方面。三是在“效能”上抓提升,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联动工作的效率和智能化水平,确保各项协作机制运转更加顺畅、高效。(金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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