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罗山县人社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调解优先、服务为本”为原则,全面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加强组织建设,提升调解效能。以“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为工作宗旨,全面推进四类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任务。全县20个乡镇(街道)均按“四配套、五公示、六统一”要求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西亚和美罗山美悦广场、国网电力罗山供电公司、邮政集团罗山分公司、罗山县医药公司、罗山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罗山县支行等20家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该县人社局内部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1家商(协)会建立了调解委员会。切实提高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业务能力,真正把好社会稳定的“第一关口”,努力在源头上实现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
创新调解模式,提升服务效能。一是设立“一站式”调解窗口,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答、纠纷调解等综合服务。二是不定期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组织青年仲裁员深入争议多发企业及重点企业宣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帮助企业梳理解决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和法律风险,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有效提升企业自主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的能力,真正从源头减少争议发生。三是组建由专业律师、仲裁员、调解员、工会代表等组成的工作队,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复杂案件的调解。
主动靠前服务,提升调处效能。为提升争议调处效能,该县人社局主动融入服务,由局法规信访仲裁管理股、县劳动关系服务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轮流入驻县综治中心,依托县综治中心统筹协调、资源集聚的平台优势,打造集政策咨询、争议调解、争议申请及受理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争议解决平台。同时,在县综治中心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室,每日安排工作人员轮班,为劳动者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对调解不成的案件,按“简案速裁、繁案精审”原则立案后快速审理,实现“一窗受理、分类流转”。自入驻以来,通过“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原则,工作人员积极发挥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累计成功调解各类争议案件27起,涉及劳动者38人,涉案金额89万元。显著提升了争议处理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实现劳动争议化解“提速、增效、便民”,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及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多元调解。一是与县总工会对接建立裁调对接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效能。二是积极与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工商联沟通,成立罗山县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全面维护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该县各类基层调解组织累计调解各类案件219起,涉案金额近400万元。(金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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