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近日,信阳市淮滨县法院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司法智慧,成功促成多方调解,不仅化解了案件矛盾,更一举解决了16名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旁听庭审?工程纠纷背后的“薪”酸
“法官,陈某还来吗,我们16个人被拖欠了工资,现在也找不到人”,在审判法庭内,一直守在法庭的群众忽然问道。本以为是旁听的群众,但看着发问者焦急的神情,引起了李海法官的注意。随着进一步的了解,一起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引发的“案中案”逐渐浮出水面。
原告陈某诉被告李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陈某带领施工班组张某某等16人进场施工。工程完工后,因该项目工程款未结清,还连带造成分包班组张某某等16名农民工近20万元工资未支付。得知陈某要起诉李某,张某某等几人便来到法院,希望陈某能够解决他们的工资问题。然而在开庭当日,仅有陈某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而陈某本人却未到庭。
如我在诉,让农民工安“薪”
“如果就案办案,只解决陈某与李某之间的工程款争议固然简单。但案卷之外,是16个工人家庭生计悬而未决。欠薪不解决,纠纷难真正平息。”李海法官敏锐地意识到此案的深层意义——这不仅关乎合同纠纷,更关乎民生冷暖与社会公正。司法为民,不能止于案牍文书,更要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妥善解决,李海法官便决定第二次开庭审理该案。在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的同时,一并送达当事人本人到庭令,要求原告本人准时到庭说明欠款情况,不得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已到庭为由拒不到庭。收到本案文书后,原告联系了李海法官,在一番诚信教育和法律引导之后,原告表示,自己也是因为没有要到工程款,才拖欠了农民工工资,现在已认识到了错误,愿意和他们一起解决这个事情。随即,原告申请将16名农民工追加为第三人。
考虑到该案人数较多,为能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在第二次开庭前,李海又组织三方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李海一笔笔帮助三方算清款项,从情理法理方面进行引导,经过反复协商,原、被告均同意被告将工程款优先全额支付给农民工,剩余工程款再支付给原告。至此,16名农民工的讨薪路,终见花开。
法律的力量在于执行,司法的温度在于为民。该案的妥善化解,是淮滨县法院扎实推进“开门教育办实事”和社会诚信建设的生动缩影。近年来,针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淮滨县法院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大力推行“快立、快审、快执”联动机制,以司法之力为农民工撑起一片法治的晴空,用司法温度守护劳动者的“安居梦”。
下一步,淮滨县法院将秉持更高站位,将“如我在诉”的民本情怀融入每一起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持续创新工作机制,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目标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汪俊 姚红族 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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