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买房对于老百姓来说是人生中的大事,近年来,因房屋买卖特别是二手房买卖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
在房产交易的复杂世界中,一份看似简单的房屋转让协议,却在十年后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争执。 案情回顾
2010年,原告汪某、李某与被告谢某、刘某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书》,约定了房屋交易的具体事宜及付款方式。然而,这场看似简单的房屋买卖交易却在十年后陷入了僵局。 根据协议,被告谢某、刘某在购买原告汪某、李某位于商城县的房屋时,需在交房时支付20万元房款,待房产证办好后支付剩余房款。协议签订后,双方还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确保了交易的合法性。然而,2023年,原告顺利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并试图与被告协商过户及支付剩余购房款时,却遭到了被告的拒绝。 庭审中,原告坚称自己已按照协议履行了相关义务,但被告却以车库无法办证及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配合过户及支付剩余房款。双方因此产生了激烈的争执。 法官支招
面对这一复杂情况,上石桥法庭承办法官李立林并没有轻易放弃。他深入了解了案件的背景及双方的争议点,并意识到这场纠纷并非简单的法律问题,而是由于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积累的小矛盾逐渐升级所致。 为了化解这场纠纷,李立林多次联系原、被告双方,表示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
审理法官提醒群众,房屋买卖是一项复杂的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应谨慎行事,充分了解并防范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通过核实房屋信息、规范签订书面合同、注意购房款支付方式与监管、关注房屋质量与配套设施以及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房屋买卖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金宏辉 张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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