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为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公信力,进一步提高辖区人民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淮滨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淮南湿地的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并当庭宣判,淮南湿地办工作人员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旁听。
被告人吕某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将位于淮滨县某公路西林地的98株杨树采伐。经淮滨县林业局鉴定,现场采伐的杨树立木蓄积58.3537立方米。经审理后,淮滨县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吕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并判处刑罚。
“我没有想到只是砍了近百棵杨树,居然造成那么严重的后果,破坏了
庭审结束后,杜远银法官结合本次审理的案件,向现场群众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宣讲,并分发了环境保护宣传手册,以群众听得懂、喜欢听的法言法语,向过往群众生动讲解环境保护方面的典型案例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案例警示,促进居民从意识到行为的转变。
下一步,淮滨县法院将继续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能动履职,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通过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用鲜活的案例向群众进行普法教育,持续增强群众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和行动自觉,以高质量的环境资源审判,不断织密生态环境防护网,切实用司法力量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汪俊 金宏辉 王林雪)
责任编辑:石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