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责。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完善多元解纷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近日,商城县人民法院上石桥人民法庭组织辖区派出所代表、人民调解员及部分村委会书记二十余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培训。
培训会上,上石桥法庭负责人李立林首先传达了中共商城县委政法委和商城县人民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李立林和法庭调解员围绕《民法典》,结合自身经验交流矛盾纠纷化解办法,并重点围绕婚姻家庭及婚恋纠纷特点、调解技巧在恋爱关系中应用、婚恋纠纷成功调解案例分析及经验总结等进行培训。同时,与会人员就婚姻家庭纠纷、土地邻里纠纷热点、疑难问题进行互动讨论和经验分享。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与会人员表示此次培训指导性、针对性强,法律理论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整个培训接地气、好理解、受益深,进一步丰富了自身业务知识储备,为今后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新措施。
下一步,商城法院将践行能动履职理念,进一步加强与各乡镇及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系,强化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持续开展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活动,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在诉源治理中的效能,切实将纠纷化于萌芽,诉讼止于未发,共同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金宏辉 张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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