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弯腰为百姓,姿态放低,才能体谅民生疾苦,传递司法温情。”在办理案件时,淮滨县人民法院马集法庭庭长沈小平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用心用情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努力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
“要不是真的没办法了,我也不会找到您,沈法官你帮帮我吧。”一位八旬老人常年卧病在床,但三个子女却因赡养问题产生分歧,也让王老太的赡养问题成为了难题,老人无奈状告三子女。这样的案件法理清楚,判决相对容易,是一判了之乐得轻松结案,还是煞费周折调解,弥补亲情之间的裂痕?沈小平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在调解过程中,沈小平对三名子女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耐心劝解,指出老人的不易和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经过一番劝解以后,各持己见的子女终于解开心结,并就老人后续的照料问题达成协议。就这样,这起赡养案最终得以妥善解决,风烛残年的老人老有所依,曾经四分五裂的亲情得以弥合。
“如果能花十分钟、二十分钟,甚至一个小时的时间调解好双方当事人的矛盾,那我还是很乐意去做好调解工作。”沈小平认为,诉讼调解工作能有效地缓解法庭“案多人少”的常态化矛盾,既减轻群众诉累,还大大节省了司法资源。
在他的办公桌上,你会看见整齐排开的案件,对于每个案件他都反复斟酌打磨,与当事人磋商,凡是有一丝调解可能性,都会尽心调解。如在一起邻里纠纷案件,陈某从自家地里农作回家,途经郑某种植的一片芦苇地,踩折了郑某种植的芦苇。双方当事人因此发生肢体冲突,互不相让,都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为妥善处理因“一颗芦苇”引发的邻里矛盾,避免再次衍生诉讼,在与当事人了解基本情况后,沈小平与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组成调解团队,经过多次实地了解、分开询问、入户调解,找准问题症结,逐一化解双方矛盾,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对于沈小平来说,司法为民并不是一句口号,最关键的还是要体现在实实在在为民解困、化解纠纷的具体行动中。
为便于当事人及群众了解诉讼,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解当事人所难。制作各类案件诉讼指南、网上立案流程图、创作“离婚、彩礼纠纷一卡通”“婚姻家事案件裁判指引”,成为案件风险防范的“指引者”。
为构建矛盾化解新机制,打造“品牌调解室”,对辖区常见的涉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类型案件,设立“小镇家事调解室”“老村长调解室”进行调解。在继续发挥“品牌调解室”作用的基础上,又增设了“人大代表调解室”。对涉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案件,开启绿色通道服务,建立“老村长先调+村委会再调+法官综合调”的10日调解模式。对涉及邻里矛盾纠纷,采用“人民调解员调解+人大代表共调+法官联调”的“三调联动”方式。对涉民生社情案件,采用“老村长调解+巡回审判”模式,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做实矛盾纠纷的“化解者”。
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对裁判文书后附“判后温情告知书”,释明判决的法律依据、履行义务的时间及方式、拒不履行文书义务的法律后果等内容,及时督促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按期履行义务,将审判职能延伸至判后阶段,成为当事人诉讼过程中的“答疑者”。
沈小平曾说法官就是“气度上不卑不亢,立场上不偏不倚,态度上不温不火,言辞上温暖与上进”,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默默的坚守着法官职业的风貌,对司法事业的初心和使命,对群众的真心与守护。寥寥数语,道不尽他温暖善良、坚守初心的精神风貌,他还在用行动书写着司法为民的坚定态度,他还在用行动坚定着为人民服务!(刘泽鲲 岳千翔 洪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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