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破产工作之间的协调配合,深入推进“执行难”源头治理,4月28日,息县法院在经历多次研判、修改后出台“关于推进‘立审执破一体化’做好执源治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细则》分总则、诉前调解阶段、保全阶段、立案阶段、审判阶段、执行阶段、附则等7个部分48条,以“立审执破”全流程协调配合为着力点,建立和完善立案、审判、执行、破产工作协调配合机制,树立立审执破一体化理念,督促诉前调解自动履行,能动增强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强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告知当事人因送达地址有误可能产生的诉讼风险,告知义务人不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面临的不利法律后果,将执行工作前置于立案、审判阶段,形成“在立案阶段考虑执行、审判阶段兼顾执行、执行阶段扫除障碍”的工作模式,加强规范终本,加大终本库出清,加强执破融合,切实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息县法院将通过推进“立审执破一体化”执源治理,改变执行工作的末端效应,进一步加强上级法院聚焦“四源”治理工作要求,有力提升破解执行难工作常态化水平,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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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