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近日,商城县人民法院上石桥法庭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纠正了社会不正之风。
案件详情
原告孙某某在闲鱼平台名义上销售定制电表箱等商品,实质上销售充值缴费等商品。被告杭某某在原告处付款1000元商品(实付960元),原告给其指定账户充值成功后,被告杭某某利用平台规则,以没有物流信息申请未发货退款,平台退款后,原告找被告协商未果,故原告诉至本院。
法院审理
沟通过程中,原告表示被告该行为系恶意报复,因被告购买的账户户主系徐某某,原告孙某某曾因在闲鱼平台购买徐某某提供的编程服务(价值964元)不满意发生纠纷而诉至法院,虽孙某某最终败诉,但徐某某可能心存报复之心。
承办法官李立林多次电话联系双方进行调解未果。因案涉金额小,原告系浙江人,本着急当事人之所急,并避免因到庭诉讼给当事人造成额外费用支出,故采用网上开庭方式进行审理。
被告杭某某庭审中虽多次狡辩系实为购买定制电表箱,因未发货而申请退款。但通过双方闲鱼平台对话内容可知,被告杭某某实际知道原告系提供充电桩电费缴费服务,存在恶意退款情形,法官向其释法说理未果。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并避免因“气官司”浪费司法资源。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金宏辉 张中文 张波)
责任编辑:石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