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排查
因案发现场为在建工地,人员成分复杂,给案件侦破带来较大难度。为了尽快查明真相,民辅警通过查看追踪附近大量监控视频,发现嫌疑人对工地地形情况十分熟悉,极有可能是内部人员作案或者白天特意来踩点。办案民警经过走访工地员工调查摸排后,初步判定嫌疑人为在建工地一员工,经大量信息比对分析研判,最终锁定嫌疑人身份,系在建工地粉刷楼梯的一名做临工的工人张某。
布控抓捕
办案民警经过精心部署、严密布控蹲守。11月30日中午12时,在浉河区周家山将嫌疑人张某抓获。审讯过程中,民警结合丰富的办案经验,准确把握嫌疑人心理和作案动机,促使嫌疑人放弃抵抗,在强大的证据和法律震慑下,嫌疑人张某对盗窃工地电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致富千万条 守法第一条
靠“歪门邪道”发财
将毁掉自己的未来
切莫以身试法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平桥公安温馨提示
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切勿以身试法。各工厂、企业、工地、仓库应针对性加强防盗措施,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安排专人值守或巡逻防控,有条件的工地可以安装监控视频、报警器等设施设备,增强技术防范水平,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废品收购行业的从业人员不得收购来历不明的电缆、金属等物品,否则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发现有销赃人员,发现可疑情况,请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