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降低办税缴费成本、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光山县税务局紧密围绕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要求,以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扎实推进“首违不罚”制度,通过柔性执法、以教代罚的方式,积极探索“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据悉,该企业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逾期申报,经税源管理分局调查核实,企业财务人员因对所得税的有关政策不完全了解,导致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税源管理分局立即对此进行了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并责令限期改正,该企业积极主动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改正,及时完成了纳税申报。
这是一个自然年度以来的首次逾期申报,税款数额相对较小,首次违反税法相关规定,违法后果轻微,符合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6号公告《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相关规定,税源管理分局作出了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决定,并告知纳税人初次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但要引以为戒。
一面锦旗,一分谢意,这是纳税人对光山县税务局优质高效服务的充分肯定。下一步,光山县税务局将以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工作为抓手,持续开展“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工作,严格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法律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