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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阳中院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普法进社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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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06-05 10:31:56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在第54个"六五"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信阳中院干警带着"法治大礼包"走进平桥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刘洼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以"学习《生态环境法典》,守护美丽家园"为主题,为社区群众送上一堂生态法治课。

      以"典"为纲,筑牢生态文明法治根基

      活动伊始,信阳中院环资庭法官助理张中尉向社区群众深入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作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该法典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迈入"法典化"新时代,为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体系提供了系统性法治保障,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坚实法治基石。

      以"案"说法,破解群众身边难题

      宣讲干警通过重点解读法典第二编"污染防治"中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分编的具体规定,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典对权利义务的规定是全面的、系统的、可操作的,"绿水青山"背后有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最严厉的追责作后盾。

      以"警"为鉴,敲响生态保护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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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讲干警用三个"身边案"讲透"生态理":非法狩猎案——被告人因在禁猎区、禁猎期用电网非法捕猎触犯刑法,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滥伐林木案——行为人未办采伐许可证砍伐林木,不仅承担刑事责任,还要履行"补植复绿"生态修复义务;盗掘古墓葬案——被告人盗掘古墓葬、损坏文物埋藏环境,既是对历史文脉的破坏,更是对生态安全和文化生态的严重侵害。不仅讲清"犯了什么罪、判了什么刑",更通过"穿透式"释法说理,让群众明白"为什么这么判"——因为生态环境损害具有不可逆性,因为"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已成为法治铁律,因为守护美丽家园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未来。

      以"行"践诺,共绘美丽信阳画卷

      活动现场,环资庭干警向社区居民发放了《生态环境法典》图解手册和环保普法宣传品,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信阳中院将以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以法典之光照亮绿色生活,为加快建设美丽信阳贡献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金宏辉 张中尉 陈思思)

    责任编辑:黄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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