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筑牢生态法治屏障,护航生态环境永续发展,6月4日,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淮滨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仁地带队,刑事审判庭庭长江法团及干警一同走进期思镇方家湖湿地,开展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及生态普法宣传,通过公开审判、现场普法,筑牢辖区生态安全司法屏障。

国徽高悬,法槌声响。庭审规范有序,承办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推进各环节,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细致梳理证据链条,并当庭释法明理,阐释林木资源对湿地生态保护的重要价值,剖析滥伐行为对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生物栖息环境的严重危害。庭审中,被告人对自己未经审批擅自采伐林木的行为供认不讳,当庭真诚悔过。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就地开展沉浸式普法宣讲。承办法官结合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用通俗易懂的乡土语言,重点讲解林木采伐审批、湿地生态保护、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认定标准及法律后果,针对性纠正“自家树木随意砍、少量砍伐不违法”等错误认知,从源头预防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发生,切实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法治意识。

同时,干警们现场发放普法宣传页,面对面解答大家在林木采伐、湿地保护、生态维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现场气氛热烈,群众热情高涨。

下一步,淮滨县法院将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以巡回审判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常态化开展生态普法进乡村、进湿地、进田间活动,以司法力量守护淮河岸线绿水青山,用精准普法培育全民生态自觉,为建设“美丽淮滨”筑牢司法保障。(汪俊 王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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