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生态保护自觉性,4月30日,商城县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将巡回法庭搬进长竹园乡武畈村村委会,公开审理一起因上坟烧纸引发的失火罪案件,当地村干部、村民代表等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村民感慨道:“以前觉得烧纸是老祖宗的规矩,今天才知道一不小心会触犯法律!”村支书也表示:“法院把庭审开到村里,比贴一百张标语都管用”!
案情介绍
2025年清明节期间,被告人胡某某在给其母亲上坟祭拜时,因风大不慎引燃坟墓附近茅草,继而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78.37亩。商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商城县人民法院提出公诉。庭审中,被告人胡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以后一定引以为戒,不会再犯。
法院审理
被告人胡某某因疏忽大意造成森林火灾,导致大量林地被毁,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被告人胡某某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胡某某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减轻情节,结合被告人胡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及其具备社区矫正条件的情况,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案件意义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商城县人民法院通过挑选一些贴近民生、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环境资源审判案件,把庭审开在乡镇村居、田间地头、农家小院,让广大群众零距离接触庭审,亲身感受案件审理过程。真正做到以案释法,推动形成“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法治效果。
元宵、清明等节日是祭祀高峰,我们缅怀先人重于心而不拘于形,提倡无火祭祀,一旦引发火灾,导致大量林地被毁,也会危害公共安全,不仅要面临巨额赔偿,更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失火罪。希望广大群众能够增强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守护好我们的山水林草湖、守住我们自己的青山绿水。(张中文 金宏辉 黄秀敏)
责任编辑:石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