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一份薪水,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对农民工而言工资承载着更多的价值和意义。
近日,商城法院上石桥法庭用真心护民“薪”让讨薪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让“司法为民”、“如我在诉”的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基本案情
2023年,被告贺某某雇佣原告陈某某等8人为其承包某体育馆墙体粉刷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尚欠原告陈某某等8人劳务费30700元未付。期间原告陈某等8人通过各方渠道催要,但一直未果,无奈之下,将被告贺某某诉至上石桥人民法庭。
调解过程
鉴于这是一起群体性劳务纠纷,上石桥法庭李立林法官收案后,积极联系原、被告了解案情。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则会增加双方诉讼成本,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进行诉前调解。
在调解的过程中承办法官和调解员与当事人沟通协调,理清各个农民工具体欠付劳务费,详细梳理矛盾点,逐一提出解决方案,协调确定本案实际付款比例和日期,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但调解结束工作未结束,在被告履行期限届满前,调解员多次联系被告,督促其履行,最终被告贺某某一次性向8位农民工支付了全部劳务费,使得该起涉众纠纷得到了实质性的解决。
民生无小事,件件系民心。守护好农民工的血汗钱,解决好农民工“薪愁”问题,不仅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商城法院时刻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宗旨,在法治框架下采取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案件的积极调解,最大限度优化纠纷解决效益,快速、简便、经济地化解纠纷。(金宏辉 张中文 张波)
责任编辑:熊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