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新闻发布会于10月30日顺利举行,会上正式宣告,《条例》已于2024年8月3日获得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审议通过,并将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
《条例》的施行,是构建城市生态系统的核心内容,是实现可持续发展、造福子孙后代、让人民群众更有幸福感的重要举措,回答了信阳市城市绿化建设管理“依靠谁、为了谁”这一根本问题,为信阳市城市生态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律遵循。
当前,信阳市正在打造鄂豫皖省际区域中心城市、大别山(豫南)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长三角产业协同创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完善城市功能定位上面临重大机遇。《条例》的制定和出台,从法律层面彰显了信阳市坚定不移发展城市绿化、高标准建设生态宜居花园城市的信心和决心。
《条例》作为信阳市园林绿化领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规,紧紧围绕花园城市建设,总结提炼了信阳市多年来园林绿化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实践探索成果,加强了规划控制、优化了建设程序、强化了保护管理,从科学性、前瞻性、发展性的角度,对城市绿化领域的方方面面予以明确。
《条例》共六章三十九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其中,《条例》第七条中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建、认养等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第八条、第九条从宣传、投诉、奖励等角度,提高全社会的爱绿植绿护绿意识;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培育信阳特色树种和花卉品种”“推广种植市树银杏、市花桂花,建设具有信阳特色的公园绿地和景观道路”;第三十条以列举的方式,对损害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的九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立足信阳市实际,对上位法或者信阳市其他地方性法规没有设定处罚的一些行为,设置了相应的罚则。
《条例》的颁布施行,既回应了广大市民的热切期盼,又为规范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强化城市绿化管理手段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对进一步增强全民保护绿化的法律意识、推动信阳市城市绿化事业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城市绿地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城市可持续发展。信阳市将以《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条例》对城市绿化建设事业的引领作用,加大建设力度,提升管理水平,保护绿化成果,努力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见园”的美好愿景。(金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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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