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乾隆《光州志·卷之三·土产》记载:“芡实,一名鸡头子。累累如珠玑,米白、味甘涩、平温、大补、益人。”潢川县有悠久的芡实种植、“鸡头米”食用历史,每年八九月份新鲜鸡头米上市时,潢川县大街小巷到处都有鸡头米加工和销售的身影。休闲娱乐之际,潢川人时不时要“烀”上一把热烘烘的“鸡头米”边聊边嗑,“鸡头米”在潢川可谓是家喻户晓。
“我从小就有个梦想,等长大了学到本事,带着乡亲们一起致富。”潢川县张集乡返乡创业青年刘先勇说道。这位“80后”青年在外打拼多年后,敏锐地捕捉到家乡芡实种植的发展机遇,满怀着为家乡贡献力量的热情,毅然决然地踏上了返乡创业的征途。创业期间,刘先勇带领老家乡亲们学习新技术,在一次次尝试中种植、采摘、销售。近年,刘先勇承包了100亩土地专门用来种植芡实,成立了河南亿咪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公司成立初期,如何开具发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又成了困扰这位创业青年的“老大难”。
国家税务总局潢川县税务局了解到这一情况下,主动深入到河南亿咪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乡间地头上门指导,“一对一”讲解税费优惠政策,“手把手”进行涉税辅导,现场解决企业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等涉税疑虑,为企业和农户在种植、采购、加工、销售、物流全产业链环节,提供一系列贴心涉税服务,切实解决潢川县芡实农户发展“后顾之忧”。
“受益于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等惠农税费政策,公司在发展时获得了更多的资金支持,帮助我们扩大生产规模、更好对外发展。”目前,在刘先勇的带动下,潢川县芡实种植规模扩大到了2000亩,亩产在400至600斤,带动周边乡镇劳动力稳定增收,实现了企业、村庄与农户之间的“三赢”,成功打造了“共富共坊”的典范。
下一步,潢川县局税务局将继续立足税收职能,以税惠企、以税助农、以税兴农,全力落实惠企助农税费优惠政策,及时为县域内农户提供个性化咨询和辅导服务,用税收的温度和力度促进当地芡实产业更好发展,助力农户们走稳增收致富之路,绘就“鸡头米”产业好“丰”景。(刘泽鲲 高凤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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