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为切实做好“清明”假期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4月3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李波带领支队安委办和水上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会同市海航中心有关负责同志深入南湾湖码头督导检查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李波一行重点检查了南湾湖游船有限公司证件资料、船舶适航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消防救生设备、应急救援措施、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执法人员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李波指出,必须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一要压实企业责任。南湾湖游船有限公司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懈情绪,加强船员安全培训,加强船舶开航前自查,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二要加强执法工作。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的执法工作,加大库区巡航巡查频次,严查库区、码头运输船舶无证航行、配员不足,超载运输旅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旅游客船的执法检查力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要强化协同配合。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掌握天气水文条件的动态变化,动态研判库区通航安全形势。加强与海事航务、文旅执法部门的协调沟通,通过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举措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和旅游客运、码头船舶的巡航检查,全力确保库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上执法大队将按照4月3日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要求,紧盯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认真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的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刘泽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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