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平正义,2月29日,淮滨县法院继续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攻坚行动,重点对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类案件集中执行。
本次行动前,执行干警对未结执行案件全面摸排梳理,制定详细执行预案,确保“执”有所获。
清晨6时30分,在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孙存春作动员讲话后,20余名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奔赴各执行现场。
行动过程中,执行干警们紧密协作,行动有序、行为规范,充分发扬敢打能战的优良作风,秉承“规范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将法律制度的刚性和执法尺度的柔性有机统一起来,注重发挥“拘传+调解”的作用,切实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典型案例
刘某系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20年淮滨县法院判决刘某赔偿申请执行人冷某各项损失共计11.3万元。交通事故造成的治疗费用再加上近期家中出现的种种变故,冷某急需这笔赔偿款用于渡过难关,但刘某迟迟未履行,冷某无奈向淮滨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后,执行干警经过多次摸排,最终确定刘某位置。2月29日下午,执行干警成功将刘某控制,并第一时间将刘某拘传到院。在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的威慑下,刘某向冷某支付3.3万元,但冷某表示这笔钱不足以渡过当前难关,在执行干警的劝诫下,刘某表示继续想办法筹钱。下午5时30分,刘某子女替刘某先后将3.5万元赔偿款转给冷某,同时刘某承诺5月31日前将剩余赔偿款履行完毕。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8人,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后主动履行义务6人,拘留2人,执行完毕2案,达成和解4案,执行到位金额57.8万元,有力打击了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失信行为。
执行工作是“法之必行”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淮滨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实实在在地将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利”转化为“真金白银”。(汪俊 金宏辉 孙治虎)
责任编辑:石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