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祥,淮滨县法院栏杆法庭庭长。11月份单月审结案件28件,民事案件调撤率69.89%,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7.31%。他始终坚持将理论与审判实践紧密结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高度重视群众的利益诉求,准确把握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严格公正司法。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基础上,他善于抓住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和争议焦点,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口和突破口,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人民好法官,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人民群众普遍赞誉。业务扎实是法官做好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用心调解、智慧解决问题则是更深层次的考验,他通过平衡情理法关系,把调解所蕴含的价值观传播到人民群众中,走进群众心坎里。人民法官为人民,他以实际行动阐释了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
张浩,淮滨县法院期思法庭负责人。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100%,民事案件调解率61.11%。虽然他是一名法庭“新手”,但却早已是身经百战的审判“老手”。在审判过程中,他坚持“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以“如我再诉”的境界,查事实、明真相、解纠纷,化心结,力求把每一件小案子办到群众的心坎上。他认为:“小案件”关系“大民生”,一件件不显眼的“小案”,但它的过程和结果,却能影响人民群众对法院的直接评价,而只有办好群众这些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李大卓,淮滨县法院执行局四级法官助理。11月份执行完毕率43%,执行到位金额112.27万元。办好执行案,攻坚“骨头案”“钉子案”,他有“三大法宝”。一是思路清,执行案件情况复杂、类型多样,与“老赖”们作战,需要对案件了然于心,什么样的时机采取什么样的措施,面对突发情况如何冷静处理,一名合格的执行干警应该心中有数;二是作风实,当事人的胜诉判决并非“一纸空话”,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需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对待每一起执行案件,认真排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真正做到穷尽手段,不放过任何死角。三是态度诚,对于满怀期待的胜诉当事人,保持诚恳的态度是每一名执行干警的必修课,只有站稳人民立场,兑现胜诉权益,才是执行干警的人间“执”得。(汪俊 金宏辉 岳千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