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陈某报案称:在固始县城黄河路与红苏路交叉口,其商店门锁被撬,被盗现金5000元及40条香烟,共计价值2.2万元。刑警大队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根据线索很快将嫌疑人任某、田某及收赃人员詹某抓获。虽然嫌疑人已到案,但是均未退赔受害人损失。
办案民警秉持“应追必追、能追尽追”的理念,从立案起,就一直紧盯案件不放,多次对嫌疑人家人开展工作,动之以情、晓以利害,经不懈努力,11月7日,陈某2.2万元的损失被全部追回,并返回给本人。
多年来,固始公安刑侦部门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对涉及民生和企业的侵财类违法犯罪重拳出击,在破案的同时,坚持有赃必追、追赃必返的原则,推动追赃挽损工作,全面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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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