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委会在了解到事实经过后向江某某取得了佘某某的联系方式与其进行沟通,请其到调委会进行调解,在沟通完毕后调解员为了防止矛盾激化使用背对背的调解方法。次日双方如约到来,调解员将二人分开进行沟通,通过沟通佘某某对此事供认不讳称:当时建设厂房对方并无异议,现在要求赔偿损失并且拆除围墙自身损失太大无法接受,调解员见对方承认此事随后对其进行相关法律宣讲和现场普法。佘某某在听取调解员普法后表示同意拆除围墙返还其耕地,但是赔偿耕地损失之前对方是知情的并无异议,所以不能赔偿之前耕地损失。调解员将调解结果告知江某某,江某某表示同意,二人签下调解协议书,本案圆满化解。
本案调解员坚持以“三零”工作为出发点,首先确定调解思路,采取恰当的调解方法,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进行普法教育,成功使当事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圆满化解纠纷,下一步,张陶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继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平安息县贡献政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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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