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一年来,我们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为加快老区振兴、实现“两个更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精心谋划抓推进
制定《关于在全县开展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任务分工方案》,成立专项监督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第四监督检查室负责专班工作。抽调1人加入乡村振兴办业务督导组,对行业部门和各乡镇(区、街道)开展全面督促指导;抽调2人参与2个常态化作风督察组,对帮扶单位、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帮扶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抽调4人参加农村人居环境暗访督察,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奋力书写乡村振兴“答卷”。
突出重点抓监督
以监督压紧压实责任。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协助县委出台3份文件,围绕动态监测、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带贫、贫困劳动力就业、特困人员和特殊群体帮扶等重点工作,对26个行业部门、17个乡镇(区、街道)开展全面督导,以有力监督保障有效衔接。围绕“两类户”帮扶情况开展日常监督,突出作风问题暗访抽查,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作风攻坚巩固脱贫成果。
以监督兜牢民生底线。督促健全县、乡、村三级工作台账,加强对脱贫监测户的动态监测,推动帮扶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落实帮扶举措,推动监测责任人加强对“三留守”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对农村户改厕、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整治六乱、开展六清”等开展常态化督查,设置奖惩机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终乡村振兴考核依据。定期走进村居,抽查惠民政策、惠民资金、惠民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监督社保基金发放情况,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让乡村振兴既有“面子”更有“里子”。
以监督保障项目实施。统筹建立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相互协调对接的沟通机制,紧盯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审核验收等关键环节强化内部监管,严查资金挪用套取、质量不过关等问题。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对数字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安全饮水等14个项目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对2个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严防惠民资金“跑冒滴漏”。
聚焦问题抓整改
围绕国家、省、市乡村振兴年度考核、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建立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清单,以督压责、以督促改、以督提效。创新监督方式,发挥“室组地”合力,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对扶贫领域问题坚持优先查办、快查快办、从严督办,推动把监督执纪效能转化为护航乡村振兴发展动能。
责任编辑:彭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