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刘某某申请后,为防止刘某某与陈某某的矛盾升级,事态进一步恶化,调解员第一时间赶往双方家中调查核实纠纷详细情况。在沟通中,刘某某屡次强调自己两个孩子正处于升学的关键时期,白天基本不在家,下午放学回家吃完晚饭后就在房间完成各科作业,而陈某某房屋距离附近高中较近,所以房屋一直租赁给附近学生,因正处夏季双方学生作息基本一致,空调投入使用后必然会对刘某某家造成影响。而在调解员进一步观察后发现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正处与二楼阳台正上方,如果发生脱落将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随后调解员又来到隔壁找陈某某了解情况,但是多次敲门仍然没有回应,调解员只能向刘某某要来陈某某电话,表明身份后,刚向陈某某说明来意,陈某某情绪便异常激动,并撕心裂肺的高声表示,自己家的空调,安装在什么地方是自己的自由,其他人无权干涉。为了平复刘某某激动的情绪,调解员随即转移话题,便和陈某某拉起了家常。从陈某某口中得知,此处房屋主要是租给附近学生,因在房子里住的学生较多,导致屋内走线困难,如果安装到其他位置不仅安装成本增加,还不可以走暗线只能走明线造成屋内的安全隐患,所以就就近图方便就把空调外机安装在楼道步梯转角外了。
通过调查走访后,调解员对产生纠纷的经过及双方的诉求有了初步的了解。鉴于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了让调解顺利进行,取得更好的效果,便向当事人双方约定第二天到淮滨县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内,面对面在进行协商调解。
调解员在回到调委会后,第一时间搜索查找相关法律法规,终于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室外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中找到了对应条例:六、“不得在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公共部位和占用人行道安装室外设备。”(选段)
第二天双方当事人来到某街道调解室后,调解员首先对陈某某占用公共空间并影响他人的问题提出批评,告诉陈某某,其不注重公共空间的行为不仅影响邻里关系,而且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室外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不得在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公共部位和占用人行道安装室外设备”。(选段)调解员指出,陈某某随意在门口步梯转角处安装室外设备的行为影响到刘某某的居住,对刘某某和附近居民的安全通行也造成了严重威胁。两家发生矛盾,主要责任在陈某家,建议陈某某冷静下来认真想想,空调外机安装在邻居刘某某窗前,不仅给刘某某造成困扰,而且左邻右舍对其评价也不好,更何况家中还有两个在上学的孩子,对孩子学习和身心健康的影响更大,正确处理邻里关系,才能营造良好的居住氛围,建议陈某某及时纠正错误行为,修复两家的邻里关系。在调解员的耐心开导下,陈某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立即回去把家门口的空调外机挪到合适位置。
见到陈某某态度的改变,调解员抓住契机,以“情”动人,从“邻里和谐”的角度劝说刘某某。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理应互相包容,互相理解和帮助,有话好好说,理性解决问题。既然陈某某已答应改变调整空调外机,希望刘某某能够本着团结友善的精神正确处理邻里关系,两家和睦相处,不要再用冲动和暴力解决问题。刘某某同意了调解员的建议。
根据前期的谈话和疏导沟通,调解员再次上门开导刘某某与陈某,指出两家之间并无深仇大恨,邻里之前有点小矛盾要冷静处理,及时化解,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对大家都有裨益。双方点头表示赞同并握手言和。征得双方同意后,调解员帮助拟定书面调解协议,并后续监督协议的落实。
在调解员法理并用的劝解下,各方当事人最终签订调解协议如下:
一、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调解。
二、双方当事人不再因此事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
三、陈某某同意将空调外机安装到合适位置且不在影响刘某某及附近邻居。
四、双方握手言和。
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表示非常满意。一周后,调解员回访,看到陈某某家门口干净整洁,空调外机已经挪到合适地方,两家人关系恢复良好,且刘某某为感谢滨湖人民调解委员会送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职尽责为百姓分忧”的锦旗一面。
邻里之间的矛盾多因小事而起,如果双方不理性对待、及时沟通解决,则会积攒成仇恨,影响两家人的生活和村(社区)的和谐稳定。
该案中,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有利于提高调解的公信力,促进调解协议的达成。调解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掌握纠纷详情后制定调解方案,先面对面沟通,再分别谈话进行劝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成功说服双方握手言和,成功化解积攒多年的邻里矛盾纠纷,两家人冰释前嫌,成为好邻居,营造了良好的村居环境。
责任编辑: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