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草审查过程中严格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项要求,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和河南省“1543”立法工作机制,各阶段主动向社会公开草案和起草说明,多次召开座谈会现场听取各有关单位和企业的意见,书面征集市纪委监委等55家单位、12个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和部分行业协会商会等意见。同时,还深入四地和两个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开展实地调研,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创新工作方式,精心制作调查问卷,组织信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等五家市政府立法基地开展焦点问题的专业论证。
为确保《规定》内容条款设置更具有针对性,切实维护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在立法过程中侧重以下思路:将国家和省市对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的政策措施法治化。聚焦疏散逃生通道、消防设施配备、电动车停放管理、明火管理等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探索“小快灵”立法体例,紧紧围绕“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这一主要矛盾,坚持精简体例,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不作重复性规定,全篇仅二十六条,重点提出了创制性规定,大胆创新,做足“小快灵”,努力实现“小题目”解决大问题的立法目的。(买祥发、张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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