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灾情,重点使用。对灾情早了解、早安排,资金到位后主管部门结合年度受灾情况及时编制好救灾资金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及时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36万元计划用于支持抗旱救灾、保障秋作物生产等相关工作,以生产补助为主要方式。水利救灾资金200万元用于解决水源供需矛盾,重点用于抗旱打井、供水管网及渠系建设等。
简化程序,利民便民。救灾资金落实时间紧、任务重,资金使用单位承担实施主体责任,在坚持高效便民、不误农时原则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流程、招标采购等程序,因地制宜抓好政策落实。通过物化补贴、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尽快组织实施,将资金落实到位。
强化监管,确保实效。坚持及时会商与严格程序标准相结合,严防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救灾资金问题发生,确保了救灾资金使用对象公开、金额公开、数量公开。同时,对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救灾资金使用发放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防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确保了救灾资金的使用安全。
补足短板,缓危解困。救灾资金的有效保障,解决了特殊年份部分农户吃水难的问题,改善了部分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取得了防灾减灾的预期成效,发挥资金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