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红色阵地作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营造尊崇英烈、缅怀英烈的浓厚社会氛围,罗山县检察院积极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活动,摸排走访辖区内英雄纪念碑、无名烈士墓等多处烈士纪念设施。
公益诉讼现场调查
在摸排走访中,该院发现部分英雄纪念碑、无名烈士墓存在杂草丛生、碑体损坏、管理缺失等情形,影响公众瞻仰、悼念英雄烈士和开展纪念教育活动。针对上述问题,该院积极与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将相关情况报告县政府,争取到200余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对辖区内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
为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传承英雄的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适逢全国第9个烈士纪念日,又正值国庆前夕,罗山县检察院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到县烈士陵园(铁铺镇何家冲)开展公祭活动,县委副书记张长斌、县人大副主任林森、县政协副主席杨洁及兵支书代表、烈士遗属代表等一同参加公祭活动。
活动当天,在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声中,参加公祭仪式的全体人员面向烈士纪念碑脱帽肃立,向英雄烈士默哀。默哀结束后,工作人员向革命先烈敬献了花篮,县级领导整理了花篮缎带,向革命烈士致以崇高敬意。
仪式结束后,罗山县检察院干警又前往之前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现场——朱堂店战斗无名烈士墓,查看维护情况。
人民英雄 永垂不朽
在今后的工作中,罗山县检察院将继续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不断完善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切实维护英雄烈士荣誉,弘扬红色传统,使英烈精神历久弥新,永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