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过程中,重点对各机构是否使用合格的燃具、燃具的熄火保护装置是否健全、是否规范使用金属波纹软管、是否存在老化问题、是否存在管道接口漏气现象、是否加装阻燃报警装置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对养老机构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日常防火检查及用火、用电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清单,能整改的马上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按照整改措施,逐项限期进行整改,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民政局会继续加强对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督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督促养老机构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