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河南广播电视台   主办:河南电影电视制作集团
  • 设为首页
  • 河南县域经济网

    城市新闻:


    浉河法院:发挥涉企巡回审判职能 助企纾困解难题

    首页 > 信阳 > 正文

    日期:2022-08-15 17:03:12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为高效便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实体经济,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浉河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法治护航营商环境的新举措,在南湾湖风景区挂牌成立“涉企案件巡回审判庭”,审判庭成立以来,浉河区法院充分发挥涉企案件巡回审判庭的职能,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化解,为企业提供诉前调解、巡回审判、法治宣讲等司法服务,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8月11日上午,民一庭崔庭长在涉企案件巡回审判庭快速调解了4起涉企案件,即乔某、梁某、魏某、沈某分别起诉被告信阳某酒店管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该4起立案到审结仅用时3天。

      原告乔某于2017年出资189294元购买了某套房屋,同年与被告某酒店管理公司签订了《产权式酒店经营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15年,即2018年9月1日至2033年8月31日,租金为购房款的6%,即11358元/年,某酒店管理公司负责投资装修、经营管理。从2020年1月份起,被告陆续拖欠房屋租金,原告多次催要租金未果诉至法院,要求接触租赁合同并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租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在收到案件第二天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某酒店管理公司对拖欠房租费的事实予以认可,同意解除合同,但是被告称2020年疫情以来,酒店生意影响很大,造成无法投资,房子目前还没有装修使用,希望原告能每年减免三个月租金。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告终于同意为被告共计减免3个月的租金,双方当庭签订调解协议:原代:一、原告乔某与被告信阳某酒店管理公司于2017年9月3日签订的《产权式酒店经营租赁合同》于2022年5月31日解除。二、被告沈信阳市某酒店管理公司同意于2023年2月1日前向原告乔某支付租金21000元。三、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别无其他纠纷。

      案件从受理到调解结案,仅用了三天时间,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和成本。因疫情影响,小微企业经营困难,浉河区法院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加大调解力度,快审快结涉企案件,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篇:信阳市中医院保卫科帮助就诊家属寻找走失儿童
    上一篇:息县人民政府与中国建设银行信阳分行“加快振兴发展,加速绿色崛起”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县会议中心举行

    关于我们 |本网动态 |人员名单 |版权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