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民一庭崔庭长在涉企案件巡回审判庭快速调解了4起涉企案件,即乔某、梁某、魏某、沈某分别起诉被告信阳某酒店管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该4起立案到审结仅用时3天。
原告乔某于2017年出资189294元购买了某套房屋,同年与被告某酒店管理公司签订了《产权式酒店经营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15年,即2018年9月1日至2033年8月31日,租金为购房款的6%,即11358元/年,某酒店管理公司负责投资装修、经营管理。从2020年1月份起,被告陆续拖欠房屋租金,原告多次催要租金未果诉至法院,要求接触租赁合同并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租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在收到案件第二天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某酒店管理公司对拖欠房租费的事实予以认可,同意解除合同,但是被告称2020年疫情以来,酒店生意影响很大,造成无法投资,房子目前还没有装修使用,希望原告能每年减免三个月租金。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告终于同意为被告共计减免3个月的租金,双方当庭签订调解协议:原代:一、原告乔某与被告信阳某酒店管理公司于2017年9月3日签订的《产权式酒店经营租赁合同》于2022年5月31日解除。二、被告沈信阳市某酒店管理公司同意于2023年2月1日前向原告乔某支付租金21000元。三、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别无其他纠纷。
案件从受理到调解结案,仅用了三天时间,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和成本。因疫情影响,小微企业经营困难,浉河区法院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加大调解力度,快审快结涉企案件,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