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案当事人黄某军是双眼失明的残疾人,日前曾来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要求办理离婚诉讼业务,由于黄某军行动不便,立案大厅的接待人员为其提供了详细周到的立案服务,但由于当事人未携带相应材料,当日无法成功办理立案,考虑到黄某军是残疾人,行动不便,吕寿春决定为其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这么热的天气,你们还上门服务,太谢谢了!”次日上午,见吕寿春来到家中,黄某军连声道谢。吕寿春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交谈,详细了解案情,对双方婚姻状况、矛盾诉求进行询问,悉心劝导双方风雨同舟多年的不易,要慎重对待自己的婚姻家庭,但双方均表示感情已经破裂,不愿再在一起生活。吕寿春决定尊重当事人意愿,耐心指导其填写诉讼材料,协助当事人利用手机上的“河南移动微法院”填写立案信息,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并上传至立案审核平台进行实时审核,当天上午便成功立案。由于该案辖区在明港镇,故流转至明港人民法庭副庭长张素进行办理。
在明港法庭,张素了解到双方在一起生活多年但性格不合,因生活琐事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夫妻感情早已破裂的事实,双方实际都有离婚的意愿,但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债务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上尚有争议,最终在张素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规劝及调解下,双方就婚姻关系、孩子抚养、财产债务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当即为二人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至此该起涉及残疾人的离婚纠纷案得到了妥善处理,双方当事人对平桥法院细致周到的司法服务表示非常满意。
平桥法院始终坚持将司法人文关怀融入服务全流程、各环节,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拓展司法便民新途径,积极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审判、送法下乡、云庭审、云调解等多种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司法服务。下一步,平桥法院将继续强化司法担当,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畅通群众走进法院的“每一公里”。(买祥发 杨洁 陈嘉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