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事情还要从去年冬天说起。原告郝某某与被告王某、张某均系杨店乡某村村民,比邻而居。郝某某常年在外务工,家里仅有老房子一间用来过年回家居住。2021年夏收过后,被告王某为图省事,将自己丰收的菜籽杆堆放在郝某某的老房子门前。旁人多次提醒可能会有火灾隐患,但王某却声称“反正他家里没住人,放一下不碍事”。谁知还真的出了事。
2021年年底的一个夜晚,被告张某在清扫完自己家附近的垃圾后,打算把垃圾堆“一烧而光”。谁知,原本小小的垃圾堆却因天干物燥,导致火势迎风而涨,迅速点燃了王某堆放在原告门前的菜籽堆,将原告砖木结构的三间房屋,连同室内的门窗家具全部烧毁。当时正好赶上2022年春节将至,外出奔波一年准备回家过年的原告一家人却没了安身之所。于是,一怒之下将堆放菜籽杆的王某和不小心引发火灾的张某告上了法庭。
庭审经过
杨店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杨威耐心查阅案卷,细致审查证据,为了促进邻里和谐,他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并实地调查走访,查看被烧毁的房屋,但因双方当事人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未能调解成功。原、被告双方看到杨威法官及法庭工作人员如此尽心尽力,他们表示,虽然不能调解成功,但是相信法院会公正判决,他们愿意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
杨威法官在综合衡量各方过错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书送达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现因二被告的赔偿款已经履行,原告郝某某内心十分感激法院的公正判决,于是不顾高温天气,向承办法官及杨店法庭工作人员送来锦旗致谢。
锦旗既是肯定,也是激励,更是继续披荆斩棘的不竭动力。今后,息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继续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全力守护人民心中的公平正义。(买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