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病例周某,女,现住址宝城街道大圆社区回民小学宝城东路116号。
7月21日9:00左右在回民小学对面摊位买菜;10:00左右到东大桥东20米祥和水岸酒家送菜,后返回有良卤菜店;19:00在福临酒店(宝城街道天园社区)与亲戚一起就餐,20:00左右结束后返回家中。
7月22日9:00左右在回民小学对面摊位买菜,其余时间在家或在有良卤菜店;13:00-17:30在大园超市道后第一家打牌。
7月23日上午在家,13:00左右到东大桥东20米祥和水岸酒家送菜,其余时间在家或者在卤菜店。
7月24日6:47在小余活鸡批零店铺买鸡;6:54在菜摊买菜,后在有良卤菜店;13:00左右到东大桥东20米祥和水岸酒家送菜;13:00-17:30在大园超市道后第一家打牌。
7月25日上午在有良卤菜店,14:00-17:30在有良卤菜店对面正对门东城茶庄道第二家打牌。
7月26日上午在家未外出,12:00左右转运至君府大酒店隔离点。
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健康,提醒广大居民,有以上时间、地点活动轨迹和接触过周某的人员,或出现发热、咽痛、咽干等症状的,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提醒广大居民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非必要不来罗。确需外出和来罗的,必须提前三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罗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