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信阳市平桥区纪委始终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建立“办理+反馈”双到位实名举报办理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实名信访举报办理质效,严把监督执纪第一道关口。
针对实名举报信访件,信阳市平桥区纪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在信访件办结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用电话或当面答复等方式,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确保实名举报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每次反馈前,我们都要做足功课,争取给信访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信阳市平桥区纪委监委干部程章玉介绍说,针对信访群众对办理结果不满意问题,调查组都及时将意见记录在案,认真梳理,集体会商,进行再核实、再解答,切实让信访群众信服、满意。
今年以来,信阳市平桥区纪委监委通过面对面、电话联系等方式反馈办理实名举报件118起,群众满意率达85.3%。
“信访举报办理结果反馈不及时,是导致信访人重复上访、越级访的原因之一,我们充分发挥实名信访举报线索主渠道作用,针对实名举报信访件精准分析、高效查办。同时,做细做实信访反馈,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心贴心解决信访问题,切实推动信访矛盾化解。”信阳市平桥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继伟表示。(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辛鹏 通讯员 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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