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信阳市浉河区司法局指导基层各司法所切实履行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新职能,多措并举推进乡镇(街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柳林司法所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就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进行交流学习,司法所负责人就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进行逐一讲解,强调在执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并结合其他乡镇街道的优秀执法卷宗,讲述在卷宗制作过程中需要留意的细节性问题,确保程序合法、法律法规适用正确。
东双河司法所聚焦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工作,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全程伴随、实时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并指导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充分发挥柔性执法作用。
五星司法所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旨在通过实地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在大拱桥社区大庆路线路段临时摊位,对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执法流程合规、执法语言文明、执法态度公正,彰显了“伴随式”监督模式在促进执法规范化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里墩司法所主动作为,对信阳技师学院老校区院内物品清点、证据保全工作等行为进行执法监督。重点对执法人员是否向当事人出示证件、执法着装是否整齐、执法过程是否记录、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监督,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老城司法所深入一线,通过“伴随式”监督方式,对执法人员的着装、亮证执法、文明用语、调查取证规范性、执法程序合法性等进行了全程观摩和跟踪监督。同时邀请法律顾问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十三里桥司法所一方面为执法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一方面采用“伴随式”执法监督方式,对执法人员亮证执法、执法文明用语、调查取证规范性、执法程序正当性、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南湾司法所邀请专业律师开展行政执法专项培训,通过剖析典型案例、互动交流研讨等多样形式,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与业务技能。并对执法人员在在执法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展开实地监督。
董家河司法所充分发挥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业务知识解读,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以参与现场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开展交流学习,总结执法过程和执法案卷中存在的不足,研判改进方法,在日常培训中做到回头看,常反思。
游河司法所对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现场监督,重点监督行政执法过程是否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否
金牛山司法所深入一线执法现场,对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规定,实地检查监督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用语使用、执法程序、适用法律、自由裁量、法制审核等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监督整改,助推街道行政执法质量提档升级。
民权司法所积极开展“伴随式”监督,在执法现场,对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程序、证据收集等方面是否规范进行认真监督,并倾听商户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案例研讨,对下放权限进行详细的解读和培训。
车站司法所开展业务培训,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真实案例,着重讲解行政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调查取证技巧以及行政裁量权的正确运用等执法人员丞需学习的知识。通过实地监督,对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疑问给予指导。
浉河港司法所开展实地指导监督,对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现场释法说明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同时,与行政相对人进行了沟通交流,详细了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促进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谭家河司法所积极履行监督职责,通过查阅相关卷宗、开展伴随式执法,全面了解掌握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依托法律专业知识,对执法工作提供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要求执法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文明执法,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吴家店司法所通过“伴随式”“突袭式”等监督方式,对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零距离”实时监督,在第一时间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及时进行提醒和督促改正。强化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陈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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