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彰显执行强制力和司法公信力,全力提升执行质效,11月30日,罗山县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再次集结,利用被执行人周末放松警惕的有利时机,开展2024年第二十三次“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亮利剑、出重拳,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清晨6点30分,在
拒付四千劳务费,多措并举终还款
2018年,被执行人周某某雇请申请执行人张某为其承包的工程提供劳务。劳务完工后,周某某一直拖欠张某4580元劳务费拒不支付。执行干警吕游承办该案后,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信息,且其本人有多起执行案件都未履行。前期,执行干警在菜市场发现了正在卖鱼的周某某,周某某表示自己欠了多笔钱无力履行,后经协调被执行人周某某将所有的鱼折抵给申请执行人,但还有部分案款尚未偿还。
近日,申请人提供线索,发现被执行人新开了家庭食堂。行动当天,执行干警吕游将周某某作为拘传对象,火速奔赴现场。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周某某十分吃惊。他先是承诺下午将钱转给申请人,但鉴于其多个案件均未偿还的失信状态,执行干警并没有轻易相信他的承诺,而是严肃要求其立即凑钱还款,在现场把账结清,劝诫其莫因几千元拒不履行被再次拘留。看见执行干警“动真格”后,周某某当即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愿意立即偿还该笔执行款,当天上午周某某将剩余执行款一次性全部履行到位,该案现场执行完毕。
钢筋贷款拖延付,执行震慑忙履行
付某与康某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康某始终未给付购买钢筋拖欠的2.8万余元货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康某一直逃避执行,行踪不定,陷入了“隐身”状态。执行干警经过缜密摸排,细致规划,终于发现康某的“足迹”,周六当天顺利将康某拘传到法院。
面对法院干警的释法明理和严正告知,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措施。康某听闻后积极联系亲戚朋友借钱,现场凑足了1万元先给付给申请人,并承诺于10日内凑足剩余案款。
截至当天16点,此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0人,执行完毕案件5件,促成执行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33.6万元。
“执”解民忧,“行”在路上,积极回应群众的呼声和期盼,是罗山县法院践行“如我在执”理念的集中体现。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大对执行力度,坚持高效、公正、透明、规范执行,全力提升每一个执行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用实际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金宏辉 彭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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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