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仲裁调解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化解劳动纠纷、公正高效定分止争的一种重要方式。近日,罗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快速调解了一起工伤赔偿案件,仲裁员将“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落到了实处。
申请人李某在该县某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被机器碰伤,送医后被诊断为面部裂伤,鼻中隔部分缺损,事后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拾级伤残。李某受伤后与公司协商工伤待遇问题,因双方争议较大无法和解,因此李某向罗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案件受理后,仲裁员认为此案事实清楚,仔细研究案件卷宗,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后,分别与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沟通。仲裁员一方面耐心向李某释法说理,安抚李某情绪,引导其理性对待争议,另一方面向公司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情说理规劝公司,工伤待遇问题出于人道主义应当尽早解决能调尽调。仲裁员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同意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李某相关工伤待遇,李某也同意配合公司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工伤待遇问题关乎劳动者切身权益。罗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理念,妥善审理每一起案件,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踏踏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刘泽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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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