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印发了《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柔性执法的基础上深入推广开展非强制性监管手段运用方面的探索实践,建立相应配套制度,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引导违法当事人主动纠正市场违法行为、自觉守法。
执法“观察期”,是针对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本可予以行政处罚的给予适当期限的执法观察期,如当事人在执法观察期内完成整改并经核查属实的,依法可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执法工作制度。推行执法“观察期”制度,有助于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的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为助力信阳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该制度坚持综合裁量原则,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为程序保障,确保宽严相济,推动市场监管执法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严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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