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11月11日上午,刚期满解矫的社区矫正对象汪某和他的家人将印有“社区矫正暖人心,真情帮扶促新生”的锦旗,送到了息县司法局曹黄林司法所,感谢曹黄林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期间对他的关心和帮扶,让他顺利期满解矫,重获新生。
据了解,原来社区矫正对象汪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曹黄林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法院判决前汪某一直在外务工,他的母亲长年腰腿疼,父亲身体多处患病需要手术治疗,妻子无业在家照顾父母和孩子,全家依靠汪某生活,漫长的四年矫正期限,意味着汪某无法再外出务工,家庭经济的重担瞬间都压在了汪某身上,入矫后汪某一度十分迷茫、烦躁,对未来也失去了信心。针对汪某的情况,曹黄林司法所将汪某的家人、村居委会干部、专业社工以及心理咨询老师纳入汪某的矫正小组,共同制订了个性化的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对汪某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针对汪某的情绪问题,工作人员通过多次个别教育谈话,法治教育、实地走访以及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汪某进行一对一心理咨询服务等形式,安抚疏导汪某,引导汪某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针对汪某亟需解决经济来源情况,工作人员鼓励汪某利用现有资源摆摊做生意,甚至在邻县一年一度集会特殊时期,批准汪某外出至邻县摆摊增加收入。
四年的社区矫正期间内,汪某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及各项活动,生活中碰到困难会主动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积极主动改正自我。在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仪式上,社区矫正对象汪某满怀感激之情,他表示是工作人员的关心和帮助让他在社区矫正期间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和包容,让他能够重新审视自己,积极面对生活,对法律的认识、做人的准则、人生的定位都有了新的认知,特别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锦旗既是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肯定,也是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鞭策。接下来,曹黄林司法所将继续坚持依法监管与人性关怀相结合,因材施“矫”,最大限度的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助推社区矫正对象不断顺利回归社会。(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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